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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8 阅读:2881 人次



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全面落实《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 号)、团省委《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学校《关于在全校共青团、学生会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党的引领,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校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内容

主要考察2021年4月20日前团支部面向团员青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团的基本工作和活动情况。各团支部按照《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分表》(见附件 1,以下简称“评分表”)的内容分条块进行总结。

三、等次标准

“对标定级”分为五等,5 星级(≥90 分),4 星级(80—89分),3 星级(70—79 分),2 星级(60—69 分),60 分以下不予定级。

其中,2星级团支部必须列入重点整改对象,整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近三年内基层团委获得市级以上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除外)。

四、评定程序

1.团支部申报星级。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总结进行自评打分,并填写评分表,按照等次标准向二级团组织提出拟申报星级。

2.二级团组织审核。各二级团组织对本单位各团支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在评分表上提出复核得分,并给出建议等次。评分表由各二级团组织留存。

3.校团委评定。校团委对各二级团组织的复核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并公布 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团组织要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团支部的“对标定级”工作,并将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作为开展团内评选表彰的重要评价依据。4 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二级团组织、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2.对标找差。梳理各团支部工作薄弱项,指导团支部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整改提高方案,做好4星级以上团支部和 2 星级、不予定级团支部的结对共建工作。4 月20日前将《XX 学院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cztgi.edu.cn,并注明“XX 学院团支部星级评定”,纸质版上报至校团委办公室组织宣传部。

 

 

 

共青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8日

附件1: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分表.docx

附件2:XX学院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