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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3 阅读:1763 人次

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核心堡垒作用,做好团员教育管理,根据团省委统一部署,决定在我校各基层团支部中集中开展以“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组织生活会要围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的主题,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聚焦“八个明确”的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组织团员集中推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通过讲成就变革增强“四个自信”,讲时代际遇激发奋斗精神,讲历史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讲团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引导团员切实增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高校基层团支部工作清单和“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

组织生活会要在20194月中旬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即对团员学生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和民主评议团员。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与团员团籍注册工作、民主生活会、五四评优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支部大会。会上,团员要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分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心得体会,交流如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考。要分领域确定重点学习交流内容,对于大学生和青年知识分子,要侧重围绕对理论真理性的碰撞,增强他们对新思想的理性认同。通过学习交流,引导广大团员进一步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护,做到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

2.开展团员教育评议。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学习情况、组织生活会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3.做好结果运用。评议结果要作为2019年度团籍注册、2018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团推优的重要依据。对于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三、组织领导

1.全团抓支部。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结合本学院基层团组织实际,深入一线,加强工作指导,全面了解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真正使全团来一个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各学院团委要担负起这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对组织生活会作出具体安排,重点抓好组织动员、示范引领、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的工作。

2.落实靠支部。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作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严格落实各项任务,并填写组织生活会报告表(见附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并存档。要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敷衍了事、评议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团员,作出劝退或除名处理。

各二级学院团委请于2019413日前将本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报送邮箱837177072@qq.com

  

附件1:某某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报告表.docx附件2:常州纺院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模板).xls